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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改革提升排放检验质量的意见》

2026-10-23


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改革 提升排放检验质量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为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体系,推动检验质量全面提升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政策指导。

《意见》立足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现状,聚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设备管理、检验操作、日常运维、人员技能等薄弱环节,建立健全权责清晰、运行规范、全程可溯、常态监管的全过程管理体系。坚持源头严管、突出重点、管理创新、科技赋能的基本原则,指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照生态环境法典要求落实主体责任,同时统筹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等多元力量共治,推进机构规模与市场需求匹配适应,有效提升检验数据质量和检验合规水平。

《意见》围绕完善机构准入退出管理、提高排放检验合规水平、优化检验设备质量管理、加强检验机构精准监管、健全行业自律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,系统提出12项改革措施。在机构准入退出方面,加强资质认定专家评审,推行清单式现场评审,确保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符合条件要求,对违法机构和人员依法处罚惩戒,将严重弄虚作假机构坚决清出市场。在检验合规运行方面,既要求机构全面依法开展排放检验,也要求加强设备的日常自检维护,相关过程纳入电子档案实施全面管理。在设备质量管理方面,明确设备质控要求,优化分析仪、底盘测功机等主要设备检定校准,严禁使用具有作弊功能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软硬件,鼓励开展设备自愿性认证和明管明线设置。在机构精准监管方面,全面推行大数据监管模式,建立检验异常识别和智能预警模型,动态识别问题线索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鼓励实施机构记分管理制度,推进检测线“一线一码”,自动调取检验设备全流程管理情况。在行业自律监督方面,完善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,加强信用引导和技能培训,鼓励树立行业标杆,促进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切实筑牢移动源污染防治防线。

《通知》还对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、规范检查行为、做好帮扶指导、强化舆情引导提出明确要求,强调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,加强普法宣传与帮扶指导,引导行业自律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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